为贯彻落实国家实施玉米和大豆加工奖补政策,深入推进玉米和大豆购销市场化改革,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促进玉米、大豆就地加工转化,缓解农民“卖粮难”,自年3月15日起,吉林省在东北三省一区率先出台对玉米、大豆加工企业收购加工省内年新产玉米、大豆补贴政策。
吉林省年玉米大豆收购补贴政策已经公布,补贴金额、补贴范围和企业规模如下:
一、补贴时间及标准:
大豆:吉林大豆加工企业补贴确定,补贴金额为元/吨,时间年3月15日至年4月30日收购入库且年6月30日前加工完成。
玉米:吉林省纳入补贴范围的玉米深加工企业和配合饲料企业实际收购加工消耗的年省内新产玉米给予元/吨收购补贴,时间为年3月15日至年4月30日收购入库且年6月30日前加工完成。
二、补贴对象:
(一)饲料企业。省内生产经营正常、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实际饲料产量5万吨以上、就地采购、自建仓储设施、履行统计报送义务、在产的配合饲料企业。
(二)大豆加工企业。省内生产经营正常、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处理大豆能力吨以上、就地采购省内生产的大豆、自建仓储设施、在产的食品及副食酿造大豆加工企业。
来源:吉林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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